活動預告




2010年8月25日 星期三

巴宰海族岸里社的興起~葫蘆墩

康熙22年(1683年),鄭克塽投降,台灣歸順清廷:設台灣府,轄有鳳山縣、台灣縣及諸羅縣。岸裡社就是在諸羅縣的管轄。當康熙38年(1699年)吞宵社(今通霄)土官卓當、卓霧、亞生經常作亂,清朝的”北路參將”「 常泰」圍勦常常無功而返,因此就有人獻上計策.「岸裡社番穿林越澗如飛,擒亞生,非此不可」,意思是岸裡社的原住民,在山林裡追趕跑跳碰就像是在飛一樣,要抓通霄的亞生一定要岸裡社的原住民不可,那個時候「岸裡番」還沒有歸附清朝,所以就叫翻譯的人去跟岸裡社的原住民的頭目遊說,送他很多的糖果、香煙、白銀、布匹,頭目很高興的願意幫清朝來圍捕吞宵社的亞生。




康熙50年(1711年),張達京到了岸裡社,受到土頭目阿穆的信任,就把女兒嫁給他之,所以張達京又有「番駙馬」的名號,俗稱「番仔駙馬」。康熙54年(1715年)阿穆受任岸裡總土官。據閩浙總督覺羅滿保上題生番歸化疏云:「臺灣北路生番岸裡等5社土官阿穆等,共422戶,男婦老幼計3368名口,俱各傾心向化,願同墊番一體內附」。這個給皇帝的疏寫的很清楚對生蕃的戶口普查。


康熙55年(1716年),為了避免蕃漢的爭端,中部平原始劃漢番耕界,准賜揀東堡還沒開墾的山坡地,這塊土地供給岸裡社番自行開墾闢荒自耕作用於生活所需、而且豁免繳稅的福利,以資足糧家養,並官府提出示公文指出,除明示各社界限外,並嚴令其遵照准限管耕,其他人等不得侵入開墾賜與岸裡社的土地。


康熙61年(1722年),朱一貴反抗清政府,阿穆的兒子阿籃幫助清政府協助剿朱立有功跡。雍正元年(1723年)新設彰化縣。3年(1725年)張達京任岸裡社五社總通事,至乾隆26年才辭官,陸續做了37年。雍正9年(1731年)大甲西社蕃外十社反叛作亂。阿穆的孫子敦仔與張達京提供有力的協助清朝官軍擊破阿束社,雍正11年(1733年)阿穆及張達京蒙皇帝召到北京,皇帝分別送了他一每人一件皇帝才可以穿的黃衣服一件。乾隆5年(1740年)賜給他們「忠勇可嘉」的匾額。


乾隆23年(1755年),賜姓潘,潘字有水、有米、有田,因此潘姓遂成為岸裡社的通姓。吳子光寫了一本「一肚皮集」裡邊談到:「今之熟番皆生番因歸化後故名,猶然守其土風,雖遠弗變,其族本無姓,近亦臆造姓民,若漢人然;相傳土番未得姓時,有黠者欲用夏變夷,而未得其方,漢人紿之日:姓未易討好也,唯潘字有水、有米、有田,姓莫如潘宜,番大喜,此與胡廣託葫蘆為姓相類」。


意思是賜姓也不見得很容易討好原住民,但賜潘姓多好呀,有水、有米、有田,原住民對於潘姓的賜姓給大是高興呀。


圖:日本時代埔里巴宰海族岸里社人基督長老教會教堂

沒有留言: